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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共桦南县委党校(黑龙江)引进急需人才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20/11/8]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为加强桦南县委党校自身队伍建设,经县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桦南县委党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学历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0年桦南县计划引进3名急需紧缺高学历专业技术教师。具体专业详见附件1《2020年桦南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学历人才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学历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
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按公告发布日计算)。
(三)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2、五官端正,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3、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4、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要求一致。
5、桦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允许报名,在服务期的项目生不允许报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三、引进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桦南县政府网(http://www.huanan.gov.cn/)、美丽桦南微信平台、黑龙江省人才招聘信息港微信平台等网络媒体,面向全国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二)现场报名
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认证表。
②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档案馆盖章)或本人档案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单(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盖章)。
③如应聘人才是党员或预备党员,需提供人才所在党委出具党统党员证明材料一份。
④《2020年桦南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1份。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11月11日(工作日期间接受报名)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8室
联系电话:0454—6225747
(三)评审过程(90分)
1、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审工作全程予以监督。
2、成立面试综合评审组,结合岗位计划制定人才评价标准,以结构化面谈(20%)和试讲(80%)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提出评审意见,依据面试成绩,按照1:3比例进入聘用考察环节。
(四)聘用考察(10分)
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委党校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1、资格审查(7分)。考察组按照中央关于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负。
2、组织考察(3分)。考察工作小组严格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深入引进人才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家庭进行谈话了解并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态度,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3、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公示。按照结构化面谈、试讲和聘用考察综合打分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六)体检程序
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人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
(七)公示聘用
通过结构化面谈、试讲、组织考察以及体检结果综合提出最终聘用意见。对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引进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提出,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将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公示后进入聘用阶段,进入聘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合格人员填写《桦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由县人社局发放《桦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四、政策待遇
引进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试用期内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岗位津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试用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岗位津贴。同时,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配套政策待遇。
五、相关要求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委党校成立人才考核组,对引进的专业人才进行试用期满考核,报县委人才办、人社局备案。经考核合格并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取消编制。引进人员五年内不得擅自调动工作,五年内调离桦南县视为违约,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六、其它事宜
未尽事宜,由桦南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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